【捷报】慧丰代理“鄕健”鸡蛋夺回商标权属 一审获胜
“鄕健”商标原权利人张某到慧丰咨询商标权属纠纷事宜,慧丰代理律师了解到:张某于2010年08月28日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第29类“鄕健”商标,在其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人利用伪造签名手续等材料,非法转让至他人名下,急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拿回商标权利。
慧丰指派两位资深律师向张某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并梳理了各项证据后认为:案件看似系因国家商标局审查不当导致的错误行政审批,但是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商标转让的行政审批是以商标权的民事处分行为即商标转让协议为前提,看似行政诉讼实为民事诉讼,确定办案方案后,慧丰律师向专属管辖法院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2021-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