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报】慧丰知识产权代理中置盛京VS盛京医院,撤三复审案件再传捷报
慧丰律师在对盛京医院撤三复审案件中提出政府发布的倡导性文件不能作为注册商标长期不使用的合理理由,该观点得到国家商标局评审部门的支持,在复审阶段推翻了商标局撤销部门的决定,盛京医院十余项闲置商标被撤销,再次基于此种观点,商标局评审部门最新审查决定对第30类9407872号“盛京世纪”、第28类9401514号“盛景世纪”、第29类9407819号“盛景世纪”、第30类9401252号“盛京绿洲”商标予以撤销。
2021-04-07